全顺6座柴油车非营运车辆没有固定的报废期限。对于运营车辆,如小、微型出租车,其强制报废期限为8年;而大型、中型旅游、公路客运车的强制报废期限为15年。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使用20年后会强制报废,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后会强制报废,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以及半挂牵引车使用15年后也会强制报废。对于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则没有固定的使用年限,但当其使用超过15年后,每年必须进行两次检验,若检验不合格,则会被强制报废。
以下是汽车报废的具体流程:
1. 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需要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加盖车主印章。
2. 车主向登记受理岗提出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该岗会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于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若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也会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 车主需持《通知书》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 回收企业在查验《通知书》后,会对车辆进行解体并照相。在此过程中,发动机必须与车辆分离,且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也需割断。
5. 车主需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以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后,回收牌证,并按规定上报审批,最终办理报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