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度在200米以下时,最高车速为60km/h,最小车距为100米。此时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以确保行车安全。
在不同的能见度下,行车安全要求也有所不同。当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需要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和后雾灯,时速不得超过80km/h,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需要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和前后雾灯,时速不得超过60km/h,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需要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和前后雾灯,时速不得超过40km/h,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已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开启有关灯光,时速不得超过2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