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车辆只能通过整形、切割、焊接等方法修复,这种情况属于大事故车。事故车是指因非自然磨损而影响机械性能,降低经济价值的车辆。大多数事故车辆指的是结构损坏的车辆。
大事故车的判定标准如下:
1. 车辆发生过撞击,导致发动机舱和驾驶舱受损。
2. 车身后翼子板撞击损伤超过其三分之一的车辆。
3. 纵梁有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4. 减振器座有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5. ABC柱有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6. 因撞击造成汽车安全气囊弹出的车辆。
7. 其它不可拆卸部分有严重的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8. 车身经水浸泡超过车身二分之一,或积水进入驾驶舱的车辆。
9. 车身经火焚烧超过0.5平方米,经修复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