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需要遵守五种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8条规定,这些规定包括:
1.转弯的非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
2.当遇到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非机动车不得进入路口。
3.向左转弯时,非机动车应当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4.当遇到停止信号时,非机动车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如果没有停止线,非机动车应当停在路口以外。
5.向右转弯时,如果同方向的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非机动车应当依次等候。只有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情况下才能通行。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的交通秩序和安全。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交通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