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车是指2008年至2010年间生产的车辆,符合国家第三阶段的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Ⅲ号的排放标准。从2008年7月1日起,所有最大总质量≤3500Kg的汽车开始实施“国三标准”,而最大总质量>3500Kg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则在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应对新标准,规定了按“国二标准”生产的机动车有一年的过渡期进行销售和注册登记。国三车相较国二车省油,5吨左右的车型百公里省1升左右,10吨在2L左右,但前提是在长途路程和稳定行驶。国三标准的车辆需要安装OBD即车载自诊断系统,以实时监控车辆排放来控制达标,从而更加保证欧Ⅲ排放标准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