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需要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结束后,车辆管理所会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如果考试合格,记分将会被清除,机动车驾驶证会被发还。如果考试不合格,则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车辆管理所还将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记分将会被清除;如果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记分将会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