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卖车需要进行过户,而过户需要将车辆开回原籍地车管所进行电请、填写表格、办理手续和验车上牌。除了车辆使用状况和价格,还需考虑往返路费、食宿费等额外花费。办理迁出手续时,会收回原号牌和驾驶证,核发一个30天的临时驾驶号牌,需妥善保管,因为办理迁入时需要上交。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包括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机动车使用性质改变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等。申请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会查验车辆,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转入时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车辆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相关证明和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会查验机动车,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在办理过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处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