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证增证期间,驾驶人的驾驶能力受到一定限制,但并非完全不能开车。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首先,根据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即增证期间,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定类型的车辆,同时也不能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此外,驾驶的机动车也不得牵引挂车。
其次,如果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需要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对于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驾驶人,则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然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则不受上述限制。这意味着,如果驾驶人已经具有某种准驾车型的驾驶经验,并在增证期间增加了另一种准驾车型,那么他仍然可以驾驶原有的准驾车型,而无需遵守上述的实习期限制。
总的来说,驾驶证增证期间的开车规定是为了确保驾驶人的安全以及道路交通的安全。驾驶人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并在增证期间努力提升自己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