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道路上行驶时,若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将被扣除1分,并处以二十至二百元的罚款。这一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九十条,明确要求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同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进一步明确了不系安全带的记分情况。除了不系安全带外,该办法还列举了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及相应的记分标准,如超速、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使用灯光等,以及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载货超规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醒广大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