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目三考试中,如果全程没有挂到4档,将会扣除100分并挂科。当车速达到35km/h以上时,需要从3挡换至4挡。加挡与减挡的速度需要相等,加挡和减挡时需要停顿1-3秒。加挡的方法是先踩油门加速,速度加至相应挡位,然后松开油门踩离合到底,再加挡,换挡完成后松开离合。减挡的方法是踩刹车减速,等速度降下来后,踩离合减挡,挂好挡后松开离合。
科三考试的新版评判标准如下:
1.起步:松开手刹后超过10秒未起步,扣10分。
2.加减档:挂4档及以上未超过5秒,行驶中在次高档位及以上行驶时间不足5秒扣10分(加档后左脚必须完全离开离合器踏板,4档以上必须行驶10秒以上方可换档)。
3.小车限制:1档在50米内换2档,2档在250米以内换3档,行驶中连续使用起步档位行驶距离超过50米,扣100分(因路况不允许加档,踩离合器后重新计算米数)。
4.综合扣分:起步、变道、超车、掉头、左转、右转、靠边停车,项目完成后10秒内未及时关闭灯光,如项目操作完成后不关闭转向灯,每次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