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能够转回私家车,这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该条规定指出,网约车平台公司若要暂停或终止运营,需要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并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同时向社会公告。如果终止经营,需要将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因此,当营运车退出经营后,可以通过安全检验并进行相应的办理,将其转为私家车。需要注意的是,营运车转回私家车后,其报废年限需要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即按照网约车的报废标准进行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