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针对摩托车实施了一系列的交通管理措施。早在1999年4月,济南就禁止对二冲程摩托车进行上牌,旨在减少环境污染和交通拥堵。虽然在2000年1月有过短暂的“解禁”,允许环保摩托车挂牌上路,但在2002年10月,济南市再次收紧政策,决定从2003年起,市区及章丘市的公安部门不再对二冲程摩托车进行挂牌。
济南的禁摩政策在路段执行上也相对严格,原则上禁止电动三轮车进入禁摩路段。对于违反规定的驾驶员,根据是否持有驾驶证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持有驾驶证的违规者将被扣3分并罚款,而无驾驶证驾驶车辆的,车辆将被暂扣,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
此外,济南市某些辖区还首次明确了电动三轮车的禁行、限行路段。违规驶入这些路段的电动三轮车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这些措施的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