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平台:同花顺投顾有限公司
涉案金额:24000元
真实案例:2023年,同花顺公司的一名姓孙的经理热情的打来了电话,虚寒问暖刘先生炒股盈亏情况,并说如果按照她们公司软件上的指标进行操作,成功率在80%以上。于是刘先生在2023年的8月18号中午12:18在支付宝通过银行卡向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支付了24000元用于购买同花顺财富先锋软件。刘先生有银行转账明细详情记录证实 。购买软件后她还让刘先生每天都准时在同花顺电脑版上听网络直播课,刘先生用了一段时间,一直按照指标操作,账户却持续亏损!中途也跟这名姓孙的经理反馈多次说这个软件没有她说的好用,软件指标都是根据当时行情修正的。 因为使用效果没有孙经理说的好,并且帐户持续亏损,也就不想继续使用了,可是当刘先生向同花顺公司提出退款申请后,却被告知无法退款,理由是自愿接受投顾服务的。
案例分析:在本案中,同花顺公司对于刘先生有虚假宣传,诱导收费的行为,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规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软件指标、过往业绩做虚假、不实、误导性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形式承诺、保证投资收益。
典型违规情形:宣称软件指标操作成功率80%以上、暗示使用产品即可盈利,属于误导宣传。第二十七条:以软件为载体提供投资信号、买卖提示服务时,必须客观说明软件功能,严禁夸大指标效果,必须揭示软件固有缺陷与投资风险,不能只讲成功率、不提亏损风险。
通俗讲:
✅合法:客观介绍软件功能,充分提示股市风险,由客户自主决定是否付费购买。
❌违规:电话主动推销,吹嘘指标高成功率,以此诱导客户花钱买软件、买投顾服务。
属于违规的常见行为:
1. 主动致电客户,问候炒股盈亏,用“指标操作成功率80%以上”这类话术渲染效果,诱导客户付费购买软件服务;
2. 只宣传指标信号的成功案例,隐瞒信号失效、大幅回撤的客观情况,未充分揭示股市风险;
3. 售卖软件之后,要求客户跟随直播课程、机械按照软件信号买卖股票,对实际发生的亏损推卸全部责任。
⚠️即便合同小字写了“不保证投资收益”,如果前期营销存在虚假夸大、诱导缴费,该类格式免责条款不能完全免除机构的营销违规责任
维权渠道:明山法援 公众号:投顾难友帮
明山法援微信:warmtim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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