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的规定,当机动车号牌或《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时,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并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号牌或《机动车行驶证》。
具体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会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补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的事项。
机动车号牌灭失或者丢失的情况下,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补发,但补发后,原机动车登记编号不会发生变化。
在补发期内,车辆管理所还会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因此,车牌照丢失时,车辆不能上路行驶,需要及时办理补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