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牌注销需要进行一系列手续,以下是具体的流程:
首先,需要带上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摩托车号牌等必要证件。
其次,根据车辆报废情况,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是丢失、灭失证明、被盗车辆证明、已卖废品证明等,需要根据情况进行补办。
如果车辆还在,只需要带上所有资料去车管所说明情况,填写报废、注销申请单即可。
车管所审核过后,需要将车拉去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或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车辆报废解体,回收企业会交给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接着,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及其他与机动车相关的证件交给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属于机动车灭失的情况,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
如果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