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驾驶车辆违章,且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那么可以在异地办理处理。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所以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因此,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如果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