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免检手续的车辆,车主要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事宜处理完毕。车主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交强险证明以及车船税完税证明,如果需要代办,则需要出具代办人和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私家小型车每两年需要进行定期检验。车主需在每两年定期检验时,到市车管办理点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然而,有三种情况的私家小型车是不享受免检政策的。第一种是面包车和7座及7座以上车辆;第二种是发生过事故的车辆;第三种是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车辆。
车主需注意,只有在车辆检验到期前的两个月及年检当月的总共3个月内才能办理免检手续。如果车辆逾期未办理免检手续,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补办前不得上道路行驶,否则每次仍需缴纳200元罚款。
因此,车主在办理免检手续前应确保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事宜处理完毕,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交强险证明以及车船税完税证明。如果需要代办,代办人和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也需要提供。
免检政策适用于大部分私家小型车,但有三种情况不适用。请注意避免这些情况以确保免检政策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