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弯路标志的先后次序取决于具体情况:
首先,反向弯路标志旨在提醒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当行车速度低于60km/h,且相邻的两个反向平曲线半径均小于道路技术标准规定的最小半径,或者其中一个半径小于规定值时,同时两个圆曲线间的距离等于或小于规定的最短缓和曲线长度或超高缓和段长度,该标志应设置在两反向曲线段起点的外侧,但不应进入相邻的圆曲线内。
其次,对于向左(或向右)急转弯标志,同样是提醒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当行车速度低于60km/h,且平曲线半径等于或小于道路技术标准规定的最小半径,同时停车视距小于规定的视距时,该标志应设置在曲线起点的外侧,但不应进入相邻的圆曲线内。
最后,连续弯路标志也是为了提醒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当行车速度低于60km/h,且连续有三个或更多小于道路技术标准规定的最小半径的反向平曲线,同时各圆曲线间的距离等于或小于最短缓和曲线长度或超高缓和段长度时,该标志应设置在连续弯路起点的外侧。如果弯路总长度大于500m,则应重复设置该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