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8月1日起,国5排放车将不能再上牌。江苏省政府于2019年5月出台了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要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6a阶段的要求。从7月1日起,国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将不再在江苏销售,8月1日起停止上牌。这一举措旨在加强环境保护,减少机动车对空气质量和环境的影响。
南京市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表示,机动车排放是影响南京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南京市决定提前执行国6a排放标准。据预测,这将每年减少2200吨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量,为南京的环境改善做出贡献。
对于已经售出的国五排放标准车辆,如果在2019年7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经开具了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在8月1日前(不含当日)仍可继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但是,国五阶段及以下的在用轻型汽车不受新标准的影响,车主需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环保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