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车道变为两车道的情况下发生碰撞,责任划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正常情况下,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车辆应该交替通行。如果发生碰撞时,一方车辆已经完全进入交叉口,而另一方车辆撞击其侧后方,那么通常情况下,撞击侧后方的车辆会被认定为全责。
其次,如果在碰撞发生时,有车辆压线行驶或者未遵守交替通行的规则,那么这可能会被认定为导致交通事故的驾驶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压线或未让行的车辆可能会被判定为主要责任方,甚至双方都可能被判定有责任。
最后,责任的划分还会考虑到碰撞后车辆的位置。一般来说,如果一方车辆在碰撞后占据了更多的中间车道,那么这可能会被认定为次要责任或无责任,而对方车辆则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责。
同时,也要看谁主动发生了碰撞,主动碰撞的一方往往需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