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有一系列的通行规则。首先,如果路口划有导向车道,车辆应按照所需行进方向驶入相应的导向车道。其次,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辆必须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当车辆需要左转弯时,应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同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时还需开启近光灯。在遇到放行信号时,车辆应依次通过路口;而在遇到停止信号时,车辆应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如果没有停止线,则应停在路口以外。此外,当向右转弯遇到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车辆应依次停车等候。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车辆必须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辆则需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