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当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时,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权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当公开拖移机动车查询电话,并通过设置拖移机动车专用标志牌明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和被拖移机动车的停放地点。
因此,如果需要拖车,车主应该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按照其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处理违法行为。否则,车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拖车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侵犯车主的合法权益。同时,车主也有义务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只有在必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会采取拖车措施,以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