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三个科目: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其中,科目一考试主要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则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则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此外,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涉及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总体而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较为全面,旨在确保驾驶人具备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