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涵盖以下情形:
1. 未持有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例如,仅持国际驾照在我国境内驾驶,即视为无证驾驶。
2. 利用非法手段或程序获取我国公安交警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证。这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这些都不被视为有效驾驶证,一旦被查实,也属于无证驾驶。
3. 驾驶证过期超过一年被注销、被暂扣、吊销或撤销后仍然驾驶机动车。这些情况下,驾驶人同样被视为无证驾驶。
4. 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所驾车型的法定驾驶条件。例如,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的老年人或年龄不足的小孩,即使他们持有驾驶证,也会被视为非法获取驾驶证,即属于上述第三类情况。
5. 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其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范围。例如,仅持有C类驾驶证的人驾驶B类车型,或仅持有B类驾驶证的人驾驶A类车型等。
6. 在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后,驾驶人仍然继续驾驶机动车。这种情况下,驾驶人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驾驶资格中止后的无证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