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是涉及汽车所有权转移的重要程序,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这一过程中汽车必须到场。这是因为车管所需要进行拍照、拓号以及检验等步骤,以确保车辆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第19条第1款,申请转移登记时,现有机动车的所有人不仅需要填写申请表,还必须交验机动车,同时提交相关证明和凭证。“交验机动车”这一表述明确指出,车辆必须到场,否则无法进行交验。
该规定的第19条第2款和第3款进一步补充了过户登记的细节,车管所在受理申请后,需要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所有证明和凭证,并收回原号牌和行驶证。这些步骤都需要对车辆进行实际的查验,如果车辆不到场,这些查验工作自然无法进行。
此外,在车辆过户的过程中,保险问题也不容忽视。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若将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必须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否则在出现事故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因此,在进行车辆过户时,车主也应及时处理相关保险的过户事宜。
通常情况下,过户时会保留交强险,而商业险则可能需要退保。这一点也需要车主在过户过程中特别注意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