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滞纳金可以申请减免,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规定,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情况下,滞纳金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市民有违章记录却没有及时去处理,就会产生滞纳金。因此,要避免这种情况,应该先到交巡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电子警察”记录的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在15天之内缴纳罚款。如果超过15天没有缴纳,第16天开始才会计算滞纳金。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所以,如果需要减免滞纳金,应该及时缴纳罚款,避免产生更多的罚款和不必要的麻烦。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在违章记录产生后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否则会产生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