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副本通常无需盖章,其有效性主要通过正本和副页的信息来确认。在车辆通过检验后,相关机构会在行驶证上标注检验日期,证明车辆已经通过了相应的检验。如果行驶证副本遗失或损坏,需要及时补办,以下是补办行驶证副本所需的材料:
1.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其身份证明可以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同时还需要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或暂住证明。
2. 机动车行驶证正本。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需要与正本一同使用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补办行驶证副本时,请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