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技术进步、使用年限等因素导致价值逐渐减少的过程。按照税法规定,小汽车的折旧年限为5年,折旧方法有以下三种: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其中,年限平均法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年折旧率为(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率÷12。工作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价和预计总工作量计算折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年折旧率为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12。年数总合法也是一种加速折旧法,年折旧率为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12。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计提折旧时可以个别计提,也可以分类计提。折旧年限的确定是企业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合理确定折旧年限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更好的税务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