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费用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按照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这笔费用的承担方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需要注意的是,过户手续费与车辆实际成交价格无关。如果车辆实际成交价为5.6万元,那么按照评估价6万元为基准计算。
在进行车辆过户时,旧机动车市场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办理。买卖双方需要将车辆开到市场,由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代理完成评估、验车和打票等程序。
买卖双方需要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已经过户就完成,但实际上,车辆过户后还需要进行窗体顶端养路费、购置附加税和保险的车主变更。凭借行驶证原件就可以办理。这样一来,可以减少可能带来的损失,也方便以后继续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