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扣分超过12分时,应当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扣证和满分学习手续。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结束后,车辆管理所将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将被清除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则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如果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车辆管理所将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