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交通违章罚款标准如下: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0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00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00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
逆向行驶的 200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100
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 100
违反指示标志、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指示的 100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禁线、警告标线指示 100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200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 200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 200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 200
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 100
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 200
通过无交通信号或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未减速或停车 100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100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以上的 200
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0
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50
机动车发生故障尚能移动,未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的 200
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规定报警的 100
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 200
非救援车、清障车在高速公路上拖曳、牵引机动车的 200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 200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500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500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2000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未达20%(含)的 500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50%(含)以 1000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的 2000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 1000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含)的 500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2000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1000
停放车辆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 200
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拒绝驶离的 200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200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100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100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50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200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200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1000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1000
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 1000
说明:查到自己的车辆有违章记录的车主请尽快到大理交警支队接受处理,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会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大理交警车管所将停办车辆的年审、换证等等一切业务,所有后果由车主承担。
注: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500元起,超规定5码多加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