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来看,私自加装雾灯属于非法改装,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行为。这种行为被视为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或特征,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驾驶这样的车辆上路并被查获,将会面临最高500元的罚款。
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明确规定,机动车不得安装遮挡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透光面的装置,也不得对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进行改装或加装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这意味着,除了特定的车辆如校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可以使用特殊标志灯具外,其他车辆不得使用闪烁的外部灯具。
对于经常遇到大雾天气的地区,建议在购车时选择配备雾灯的车型,以避免后期非法改装的风险。有些车主可能认为,加装雾灯后去车管所备案就可以合法使用,但实际上,只有在更改车身颜色或更换汽车发动机等特定情况下才需要去车管所备案。因此,加装雾灯并不需要去车管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