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流程的办理步骤如下:
1. 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前往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 在确认车辆唯一性后,进行交验手续审核,无误后收取车辆,并开具解体厂收车证明。
3. 解体厂会到地区分所查询车辆信息,如车辆为盗抢、抵押、事故逃逸车,则会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如果车辆没有以上情况,则按法规规定对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进行现场监销,留存监销后的照片,并在《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及《监销机动车唯一性确认表》上签字。解体厂还会填写监销台账。如果需要进一步拆解和二次监销的车辆,解体厂会留存数码照片档案,并填写拆解台账,可利用零件标明汽车报废回收字样后进行销售。
4. 经过上述两种情况后,解体厂会整理档案资料,到地区分所办理注销手续。地区分所审核后会出具当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
5. 解体厂会向机动车所有人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将当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交给机动车所有人,告知其注销养路费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