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不断地循环。每个记分周期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这一天系统会自动清分。以初次领证日期为例,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10年5月x日的零时起至2011年5月x日的二十四时止。如果在这个周期内累计扣分超过12分,那么就会被清零。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达到12分,那么记分会一直保留,直到下一个周期开始。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略有不同,因此具体的规定需要根据当地的交通法规来确定。在驾驶过程中,我们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法行为,以免影响到自己的驾驶记录和驾驶证的有效性。同时,如果确实出现了违法行为,我们也应该及时处理罚款和扣分,避免记录的累积对日后的驾驶证使用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