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换证可以提前30天内扣分,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不能提前审证,必须在扣分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这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所规定的。
其次,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如果是在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也需要接受审验。
最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需要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是,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就可以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