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抓拍的违章行为,在一个月内进行处理并不构成违法。根据违章处理标准,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会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这些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方式。
对于违章行为,如果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的罚款,民警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而如果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等更严重的处罚,则需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必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违章行为严重到需要处以行政拘留的地步,那么将由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不过,自2004年5月1日起,这些规定已经废止,统一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驾驶者在收到电子眼抓拍的违章通知后,应尽快在一个月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