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上的电子眼不仅起到闯红灯拍照作用,同时也会拍是否系安全带的情况。那么,你知道不系安全带被电子眼抓拍怎么处罚吗?以下就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不系安全带被电子眼抓拍处罚标准。
1.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
4.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5. 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6. 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 腰部安全带应当系在紧贴在髋骨的下部,与股骨部位正好接触上。在碰撞时,碰撞力作用在盆腔的骨骼上,避免安全带勒紧腹部导致严重伤害;
2. 肩部安全带应当系在肩部,跨过胸腔。人体的这些部位能够很好地承受安全带的束缚力;
3. 为了使腰部安全带系紧,在搭扣端向下拉腰部安全带的同时向上拉肩部安全带。
一是防止驾、乘人员被抛出车外;
二是对抗撞车时的减速度,使驾、乘人员不与方向盘、仪表板、挡风玻璃等物品发生第2次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