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子眼抓拍到违停行为时,通常需要确认驾驶人不在车内。这类违章行为一般是指挥中心的专项行动或者停车地点严重阻碍交通通行的情况下才会被拍摄。如果确认是违停行为,一般会被处以200元的罚款,不会扣分。
处理电子眼抓拍的违停行为,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确认违章行为:通过查询确认自己的交通违章行为是由电子眼拍摄的。
2. 选择处理点:如果是固定电子眼拍摄的违章行为,可以选择任一处理点接受处理。如果是流动电子警察(路面执勤民警用相机或摄像查处)拍摄的违章行为,则必须到执勤民警所属大队违例处理点接受处理。
3. 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车主需要出示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以便查询和打印违章处理通知书。
4. 核对信息:当事人或车主需要当场核对违章通知书上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才可以签名。签名后,法律效应即时生效。
5. 保存交款单:交款后,当事人或车主需要妥善保存交款单作为凭证。
6. 办理相关手续:如果被扣车、扣牌证者或外地车需要出具违章处理回执,交款后需返回处理点办理相关手续。其他情况交款后无需返回。
7. 按时缴款:领取电子监控交通违章行政处罚通知书后,需要在15日内缴纳罚款,否则将产生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8. 领取违例记录清单:单位需要领取违例记录清单的,可以凭当事人单位介绍信、工作证、企业代码等相关证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