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如果机动车在上路行驶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手续。如果当事人能够及时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手续,那么机动车将被及时退还。此外,如果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那么将被一次性记12分。因此,临牌到期后上路可能会面临机动车被扣留、罚款等后果。为了遵守交通法规,我们应该在上路前确保机动车号牌的悬挂和相关手续的完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