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客车和二类客车是根据车辆类型和座位数量来进行分类的。一类客车指的是7座及以下的轿车,而小型客车和2吨及以下的小货车也被归为一类客车,收费价格的折算系数为1。二类客车则包括8座至19座的客车和2吨以上至5吨含5吨的货车,收费价格的折算系数为2。此外,根据车头高度的不同,车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车的车头高度小于1.3米,包括小轿车、吉普车、摩托车等;而二类车的车头高度大于等于1.3米,包括小型人货车、轻型货车、小型客车以及小面包车。从外观上看,一类车是完整的带有车厢的卡车整车,而二类车则是有驾驶室但没有车厢的底盘,主要用于改装自卸车、消防车、汽车吊车等专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