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直行车在主道行驶,而右转车辆准备从辅道汇入主道时,主道直行车具有优先通行权。如果右向通行导向路和信号灯先于直行车放行,那么直行车辆需要让右转车辆先行。这意味着,在没有信号灯的交叉路口,直行和右转都绿灯的情况下,直行车辆需要让右转车辆先行。根据第五十二条规定,当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除了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时,优先通行的一方先通过;2、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来自右方道路的车辆先行;3、转弯的机动车需要让直行车辆先行;4、如果右转和直行车辆行驶方向相反,右转车辆需要让左转车辆先行。
因此,当直行和右转都绿灯时,直行车需要让右转车辆先行。这是为了保证交通秩序和安全。如果直行车和右转车辆同时到达交叉路口,那么直行车需要让右转车辆先行,以避免交通堵塞和事故的发生。请注意,这些规定适用于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如果交叉路口有信号灯,那么需要按照信号灯的指示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