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汽车电瓶充电机为电瓶充满电,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使用初次充电电流为电瓶充电,直到电解液开始释放气泡,并且每个单格的电压升至2.3—2.4V。接下来,将电流降低至初次充电电流的一半,继续充电直到电解液剧烈释放气泡,并且电压在连续3小时内保持稳定。
2、整个充电过程大约需要45—65小时。在此期间,应控制温度在35—40℃之间。初次充电完成后,如果电解液的比重不符合规定,应使用蒸馏水或比重为1.4的电解液进行调整。调整后再充电2小时,直到比重符合规定。
3、新蓄电池在第一次充电后可能无法达到其标称容量,因此需要进行充放电循环。首先以20小时放电率进行放电(即以蓄电池额定容量的1/20的电流放电,直到每个单格的电压降至1.75V为止),然后再以补充充电电流进行充电,直到电瓶充满。如果经过一次充放电循环后,蓄电池的容量仍低于其标称容量的90%,那么应再进行一次充放电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