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否可以网上缴纳养路费呢?
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了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因此,现在不再需要缴纳养路费。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已预征的2009年度或因政策等原因需要退还的上述交通和车辆收费,需要予以全额清退。其中,属于中央收入的收费,由交通运输部所属征稽机构负责清退;属于地方收入的收费,具体清退办法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此外,出租汽车企业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的承包费(“份钱”)或管理费中包含上述交通和车辆收费的,需要相应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