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情况下,通常不允许更换车牌号码。但是,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更换车牌号码:
1. 若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迁入车辆管理所的管辖区域,并向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这时允许更换车辆号牌。
2. 在此情况下,原车管所将收回原有的号牌和行驶证。当车辆所有人在转入地车管所办理完转入手续后,将核发新的号牌、行驶证以及检验合格标志。
3. 若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的管辖区域,车辆管理所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并收回原有的号牌和行驶证。同时,将核发一个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将机动车档案交给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