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悬挂车牌的处罚措施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和第九十条的规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将被扣留,同时当事人需提供相应牌证。如无法提供,将处以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新的交通法规对号牌的安装也有详细要求。例如,号牌架必须使用固封螺丝进行固定。每副号牌的固封装置包括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固封扣盖上应清晰印有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汉字和代表发牌机关的代号字母,这些信息必须与号牌上登记编号的对应信息一致。
请广大车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悬挂车牌,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