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期限是根据车辆类型和车龄来确定的。具体来说,营运载客汽车在5年内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10年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6年内每2年检验一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一次;摩托车在4年内每2年检验一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一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值得注意的是,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不再需要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如果车辆超过报废年限,虽然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如果需要买卖,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挡案),然后再进行买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包含其他法规和政策。如果您有其他关于车辆检验的问题,可以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