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积分不会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自动清零。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从获得驾驶证之日起计算,每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以下是关于驾驶积分的几点详细解释:
1.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五种:12分、6分、3分、2分、1分。
2. 对于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是同时执行的。如果驾驶人一次违法行为记分超过两个,应分别计算并累加相应的分值。
3.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依法裁决后原处罚决定被变更或撤销的,相应的记分分值也会进行变更或撤销。
因此,驾驶积分不会自动清零,必须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及时处理,以避免积分累积导致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