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需要购买交强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最大程度地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只要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因此,交强险过期后是不可以先进行审车的,需要在审车前补交交强险。
交强险的作用不仅限于经济赔偿,它还具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与此相比,商业三责险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相去甚远。
总之,交强险是一项重要的强制性保险,它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秩序,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需要及时投保交强险,否则将无法通过审车。因此,建议车主在审车前务必确保交强险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