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动车超过法定标准时,通常首先会接受到口头警告,若情况严重,则可能面临罚款或车辆被扣留的处罚。具体来说,如果电动车的最高车速超过每小时二十公里,或者车辆重量超过四十公斤,那么这类电动车就不被允许上路行驶。这是因为超速和超重的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会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威胁到行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行人、乘车人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如果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将会受到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这一规定旨在通过法律手段,规范道路使用者的行为,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此外,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来说,如果拒绝接受罚款处罚,执法部门有权扣留其非机动车。这一措施旨在确保处罚的有效执行,同时也是对违规者的一种警示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