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以下规定通行:
1.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按照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时,应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 向左转弯时,应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时开启近光灯。
4. 当遇到放行信号时,应依次通过交叉路口。
5. 当遇到停止信号时,应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如果没有停止线,则应停在路口以外。
6. 当向右转弯时,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应依次停车等候。
7.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应让左转弯车辆先行。